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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峡移民政策作重大调整

2000-02-2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王鹰

一项水利工程须动迁百万移民,这在世界水利水电工程史上还从未有过。

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库区各级政府1991年至1992年调查,三峡库区淹没涉及重庆市、湖北省的20个县、区,277个乡,1680个村,将有2座城市、10座县城、1599家工矿企业全部或部分被淹,淹没线下人口84.75万人,规划到2009年三峡工程竣工需搬迁安置约113万人。

到去年底,重庆市已搬迁移民19万人,人多地少,土地容量不足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。根据测算,通过开垦荒地、坡地改梯地、调整责任田、工程防护等多种措施,可以得到的耕园地满足不了原规划安置农村移民40多万人的需要。基于三峡生态环境保护的考虑。如果强求就近安置,只能加剧毁林开荒,陡坡种植,造成长江流域新的水土流失,形成滑坡、崩塌等地质灾害和洪水泛滥,破坏生态环境,危及子孙后代。

正是在这种情况下,党中央、国务院及时调整完善了三峡移民政策。重庆市和湖北省对移民安置规划进行了修订,重庆库区的7万农村移民将外迁到上海、江苏等11个省市落户。重庆市5500名三峡移民将落户上海崇明,成为上海这一国际大都市的一员,9月底前约600名移民将完成试点搬迁。

此间人士一致认为,三峡移民实行的不是以往赔偿性移民政策,而是开发性移民政策,和西部开发战略本身是一个整体。

(《文汇报》2.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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